员工宿舍水电费的管理制度
为了让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现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仔细阅读,严格遵守。
一、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二、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三、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卫生,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四、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热水器等公共财物,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六、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1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七、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
八、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
九、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
十、各部门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卫生不合格一次20元
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好自己及其他人。
十一、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十二、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三、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四、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员工宿舍水电费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解决异地工作员工的生活住宿问题,最大化利用公司现有的宿舍资源,更好的吸引异地人才流动到我公司工作,同时为鼓励员工到异地基层锻炼,解决其后顾之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条件:
本单位在职职工,凡本人及配偶户口所在地与本人工作地均不在一地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住宿。
原则上,外单位人员不允许住宿公司提供的免费宿舍,特殊情况下,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外单位人员住宿我公司免费宿舍,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本单位职工的住宿需求。
第三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泰合隆兴集团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程序:
凡符合公司住宿条件的员工,均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集团员工发展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确认、集团办公室进行登记、集团行政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可由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进行住宿。
申请住宿时,已婚员工应同时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管理规定:
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对集团范围内宿舍使用情况进行调配与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宿舍检查,对违反公司住宿管理规定的员工,依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2职工住宿舍必须服从集团办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3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的环境。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禁止宿舍内进行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除没收赌*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7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8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9原则上,公司为每名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提供一个宿舍床位,特殊情况下,一人需经常在两地办公的,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请,经集团行政总经理签批后为其安排住宿。
10已确定离职的员工,应至少在正式离职之日前三天到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退舍手续,经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签批后,员工发展中心再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11集体宿舍床位仅限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由宿舍管理人员勒令其办理退舍手续。
12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等情况后果自负。
第六条、住宿标准:
集团中五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按集团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集团及分子公司部门副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每个房间4人住宿;
集团基层员工,每个房间6人住宿;
员工宿舍水电费的管理制度
1、在宿舍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地方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2、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机械进入宿舍者,由管理中心予以没收,并给予100元的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解除住宿待遇。
3、严禁在宿舍,违反者没收参赌者随身携带的赌资,并予以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机关。
4、违规使用电器者经查实没收违章电器并扣罚100元。
5、外来人员超时逗留,经查实第一次扣罚被访人50元,两次就予以解除住宿待遇。
6、未经许或擅自留宿外来人员以查实扣罚留宿人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7、在宿舍酗酒、打闹、争吵者,给予罚款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8、上班时间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回宿舍者,扣罚100元。
9、损坏、丢失公物照价赔偿。
10、浪费水电及不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者,经查实扣罚100元。
11、在宿舍墙上乱写、乱画、乱贴及乱扔杂物或垃圾者经查实扣罚50元。
12、不服从室长安排,故意不参加卫生轮值,罚款50元,解除住宿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