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户的认定标准包括:无房产证、无实际拥有房屋、未享受过房改等福利分房、没有享受过优惠性住房、无自有产权房屋并未承租公有房屋的家庭。
法律分析
关于无房户的认定,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认定的标准也不同。但总起来说是大同小异。根据各地的文件精神,比较一致的是:
1、无房产证即无房屋产权登记记录,无已核发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和已进行房屋产权预告登记房屋;
2、无事实拥有房屋,即实际拥有房屋产权但暂未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和未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房屋;
3、未享受过房改等福利分房;
4、没有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优惠性住房。(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和以优惠购买的解困住房,拆迁安置住房,或单位补贴的集资合作建房,农村批地建房,单位资助或给予补贴款购建的住房等);
5、无自有产权房屋并未承租公有房屋的家庭。
拓展延伸
上海无房户如何符合认定标准?
上海无房户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申请人应当是在上海市常住且无自有住房的居民;其次,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应符合规定的标准;第三,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居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在申请过程中,还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认定。符合认定标准的上海无房户可以享受相关的住房保障和福利待遇。具体的认定标准可能会根据上海市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申请人及时了解最新的要求,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顺利进行。
结语
无房户的认定标准因地而异,但总体相似。无房产证、未实际拥有房屋、未享受住房优惠等是一般认定条件。上海市的认定标准包括常住且无自有住房、符合收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建议申请人及时了解最新,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第六条规定:严格商品住房销售管理。严格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实名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制度,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