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了”交通事故与“公了”的不同之处
二、“私了”交通事故后出现争议的处理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是“私了”好?
还是“公了”好?
老百姓指的“公了”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来确定肇事各方承担的损失数额。
这种情况的利处是:
交警会以国家部门的身份固定交通事故发生的证据,并且以专家的身份对肇事各方对交通事故发生承担的责任提出专家意见。
这种情况下,很有利于双方向保险公司审理理赔,也很有利于将来在双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起诉到人民,法官做出合法、合理的判决。
此种解决方式的弊端是:
交警出警后需要长时间扣押车辆,并且收取拖车费、停车费,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的时间也比较长,不利于肇事各方以较低的成本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对损害后果较小的交通事故来说处理成本过高。
如果是损害后果较小的交通事故,肇事方可以首先对交通事故的现场及车辆进行拍照,并且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让保险公司进行划分责任、确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