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市司法所20__年一季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
今年一季度,在县局、镇、的正确领导下,洪市司法所和各村调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作用,着力排查调处了一批民间纠纷,有效地维护了洪市的社会稳定,有力地促进了洪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打造平安洪市、和谐洪市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情况分析报告汇报如下:
一、一季度辖区内矛盾纠纷总体情况及其成因分析:
本季度共排查矛盾纠纷40起,调处成功纠纷39件,其中村居调解组织受理30件,调处成功29件,镇受理10件调解,调处成功10起,均全部履行。调处的矛盾纠纷,其中因婚姻、家庭,邻里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26件,占65%。人身伤害赔偿纠纷10件,占25%.土地承包纠纷1件,占2.5%.财产纠纷1起,占2.5%。房屋宅基地、合同等纠纷2件,占5%。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来看,本季度矛盾纠纷发生率相对稳定,比去年四季度略有下降。矛盾纠纷主要发生在村居,家庭婚姻、邻里、赔偿纠纷、人身伤害、劳务、房屋宅基地矛盾纠纷较突显。
二、一季度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
(一)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仍居首位
本季度该类占矛盾纠纷总量的65%,与上季度持平。家庭婚姻纠纷大部分是老人赡养矛盾,邻里之间因生活琐事等引发的口角、纠纷等,
起因较小,隐蔽性较强,难以预防。传统型民间纠纷相对来说,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不大,通常情况下不会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但这类矛盾占矛盾纠纷的比例较大,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长期存在,如果处理不及时、不妥当,也容易引起激化,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影响社会稳定。对于这类矛盾纠纷,关键是要发现早、处理小、调解好,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或始发阶段。
(二)伤害赔偿纠纷仍占较大比例
本季度赔偿纠纷调处10件,占纠纷总数25%,比上季度上升25%。这类纠纷因琐事、各自利益、经济等引发的口角,相互殴打,造成人身损害,或伤残或轻伤。往往涉案金额高,当事人之间的分歧通常较大,情绪波动剧烈。调处不及时果断,易民转刑。
(三)土地承包纠纷相对突出
本季度受理调处土地承包纠纷1件,占纠纷总数2.5%,比上季度下降50%。土地承包纠纷主要表现为:一是因性原因或历史遗留问题而造成的土地权属矛盾。二是对土地征用、土地流转等不够理解、不够满意而产生的矛盾。三是土地转包或流转过程中手续不完善、不规范或因部分农户反悔引发的矛盾。对这类纠纷如调处不慎极易造成上访或集访。
(四)房屋宅基地,合同矛盾纠纷逐步凸显
本季度受理屋宅基地,合同矛盾纠纷2件,比上季度下降80%。这类纠纷的频繁出现,主要是由于开发力度加大,拆迁量增加;随着土地价格增长,被征地拆迁的群众对补偿标准的期望值提高,因而对现有补偿安置不理解、不满意;一些拆迁户将家庭困难、下岗等历史遗留问题都转移到拆迁上,希望通过拆迁来一揽子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个别也有因兑现不够到位、不够及时引发的。这类纠纷调处的难度相对较大,漫天要价、无理要求。这类矛盾纠纷如调处不当极易造成上访或集访。
三、主要做法
1、我们坚持“排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以及“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各负其责、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基本要求,以重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大纠纷排查调查工作力度。
2、由“在调解中心”协调多部门联动,合力化解疑难矛盾纠纷。
3、在这段时间内,针对矛盾纠纷特点,有针对性实施灵活的调处办法。灵活运用调处方法,就能抓住早、抓住小、抓住萌芽,及时介入,及时调处,及时化解。
4、加大基层调解力度,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与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及时做好矛盾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争做到矛盾纠纷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与思想问题同时解决而不因此生怨恨,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的隐患。
5、加大对辖区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逐渐改变群众盲目追求短期利益的观念。
四、改进措施
1、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采取适合农村特点、农民特点和需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进乡村、进农户”活动,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2、加强山林、土地、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和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土地、山林职能管理部门应重视和完善发放山林权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工作,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应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维持和发展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大力拓展调解领域,依法调解公民与法人、公民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积极参与城乡建设、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缓解利益冲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准确了解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作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作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
及时向镇、反映社情,提出工作建议,当好镇、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参谋助手。
4、建立激励机制。要切实整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建立起一支能调擅处的大调解队伍,并应把各辖区内的调解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晋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应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激励机制,从政治上、经济上优先考虑基层调解人员,使他们能安心稳身,真正发挥出调解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下步工作安排
1、大力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从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员队伍的建设,调解程序、文书等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成效。
2、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信息反馈网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调处。
3、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一是建立有效控制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和排查机制;二是建立高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4、争取镇村两级调委会工作经费到位。
衡阳县司法局洪市司法所
20__年_月_日
第三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汇报4800字
政司[2007]4号
政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强化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载体,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政和”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及时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主要成效
按照闽人调(2007)1号和南人调(2007)1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在全县组织一次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1
维护稳定“一把手”负责制,与平安建设和经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维稳对策和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1—3月份,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4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80件,成功率97.8%,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涉及9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涉及人数80人,全县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械斗事件,无纠纷积案引发恶性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提高,基层基础扎实,调解网络健全,调解水平提升。有力地维护了全国全省“”期间全县社会稳定。
(二)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精心部署矛盾纠纷工作。
为切实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XX稳定,县委高度重视,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综治工作的第一要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矛盾纠纷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稳定形势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县委或办公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每月安排4位处级领导带班接访,县委五套班子成员分别挂乡(镇)下访解决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县综治委成立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20多个县直相关负责人组成。今年来,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我们结合县情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春节及全国全省期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各乡镇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维护社会稳定动员会,对开展这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直综治委、各乡镇相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形成了2
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联动的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2、健全机制,促进矛排工作规范运作。
我们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心下移、联动联调”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健全预防机制、分析机制、处臵机制。县委出台了《关于因事故或纠纷等问题引发集体上访的处臵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处臵信访人在县委、县机关门口聚集上访的工作预案》,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突发重大矛盾纠纷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研究处臵方法,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应急处臵机制,确保依法果断有效处臵。此外,我们还建立完善了预警、排查、联调等机制,完善了信息报送,挂牌督办,跟踪反馈,建档立册等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3、突出重点,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我们采取多种形式。一方面突出排查涉及林改、征地拆迁、企业改革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民转刑”、异常访和件的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防范。另一方面在全国“”期间,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和改革问题、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以及涉法涉诉上访等问题进行,有力地维护了全国“”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再一方面我们注重抓好重点问题的排查化解,对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实行包人、包案、包时间、包措施、包责任的办法解决。
4、重心下移,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网络。
一是完善覆盖全县的县、乡、村、警务区、“二会”、村民义务联防五级组织网络,将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延伸到基层,实现抓3
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掌握各类纠纷动态信息,目前我县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47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30个,行业性调委3个,企业调委会3个,区域性调委会1个,全县已有90%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行驻村特派员制度,巩固基层调解组织力量。把年富力强的干部派驻到行政村,与原单位脱钩专抓综治工作,协同抓好计划、经济、党建等方面的工作,他们利用人熟、地熟优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报各种信息,提高了解决社会矛盾的实效性。三是构筑社会矛盾防范体系,我县在创建区域性调委会活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了镇前与周、澄源与寿宁、杨源与屏南、石屯与建瓯、东平与建阳等县、市、省际边界联防联调组织建设,构建了我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的社会矛盾防控体系。并形成了长效机制,有效地预防了边界地区纠纷难调解而引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促进了边界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和居民和睦相处。
此外,我们还积极研究探索,努力在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去年以来,我县在石屯镇偿试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当前农村因村务、林改、低保、水利水电开发、乡村公路硬化引发的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我县正准备推广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成功做法。
5、联动联调,构筑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构筑了以信访局的矛盾纠纷接访,综治、司法行政的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组织的纠纷调处三大职能为基础,由县、乡两级综治委组织协调,对各部门分散的调解资源进行整合,形成联动协作的工作局面,提高调处工作的效力,在加强联调的同时,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按照定4
责任、定单位、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的五定要求,制定出包括矛盾纠纷性质,类别、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内容的工作明细表,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纠纷。另外,我们还成立了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医疗纠纷、意外伤亡、林业纠纷等处臵工作五个领导小组,专门处臵突发性、件。
6、梳理分类,准确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我们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分析,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筛选和分类,逐一分析原因,找准突出问题和调处工作的切入点,并分别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处意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针对今年我县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分析;纠纷类型:以山林纠纷、婚姻纠纷和生产经营性纠纷为主;其主要原因:一是当前农村集体林权改革还在进行中,发生山林边界、权属纠纷多;二是近些年外出务工人员多,由于城乡差距和婚姻观念转变导致离婚纠纷多;三是我县兴建许多水电开发项目,引发当地村民与业主之间征地拆迁、林地、农田淹没补偿等纠纷多;针对我县矛盾纠纷的特点、类型以及发生的动向、规律,下阶段我们将以开展“平安政和”创建活动为主线,认真落实责任,扎实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重大矛盾纠纷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对于全县社会稳定分析出来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县级挂牌督办,按要求逐一抓好落实。县综治委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到各乡镇、村(居)督查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每季度召开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分析会,共同商讨维稳对策。二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的村(居)由县有关领导牵头,抽调县直有关部门人员5
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进一步掌握纠纷动态,模清矛盾纠纷发展规律,为更好解决各种矛盾提供决策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大有关林业、土地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基层调处力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协商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减少和预防集体上访,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促进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四是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全县五级人民调解网络,根据长期坚持,有所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实抓好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调解水平。同时进一步发挥驻村特派员作用,精心构筑社会矛盾防控体系,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更高的层面迈进。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涉及山林承包,山林权属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二是随着我县境内许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陆续开工,涉及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程转包以及农田、山场补偿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如我县重点工程下温洋电站库区村民移民后遗留的系列问题,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三是基层基础比较薄弱,有些地方基础差,社会稳定的有效防控体系和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群防群治工作有不少薄弱环节,第一道防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当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作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采取有利的措施,逐一进行调处,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辖5个乡4个镇和1个街道,共设10个司法所。现有办公用房20间,面积约380平方米,10部电话,5辆摩托车,1台电脑。县机构编制委核定我县10个司法所行政编制共16名,现有司法助理员8名,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司法所于19__年全部挂牌建所,作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县按现有司法助理员人数核拔人头经费每年1500元;去年我县相继收到闽司(2006)147号《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行(2006)36号《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行动,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抓好落实。一方面,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传达贯彻到各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另一方面,结合当前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向县委、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及时与县委组织部、委、机构编制委、人事局、财政局协调和沟通,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对我县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分年度进行规划,报县委委审定。县委针对我县司法助理员缺编问题同意给予解决。今年计划招收公务员2名;从乡镇公务员中调剂3名充实到司法所,确保每个司法所有1至2名司法助理员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
针对副科级司法所所长配备问题,县委、、组织部根据我局汇报和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同意给予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7
长,与乡镇换届时同步进行,但要严格把关、严格考核。我县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长主要通过三种形式进行。一是从现任司法所所长中,按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的原则,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二是从局机关股(室)中,把工作表现突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公务员推荐到司法所担任副科级所长;三是从乡镇后备优秀干部中选拔担任副科级所长。去年八月中旬,我县县委委已组织考核组对现任四个司法所长和五个股长进行考核,对表现出色的向组织部门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同时对四个副所长进行考核,对能胜任工作的给予任命所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我县属省定经济欠发达地区,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经济非常薄弱,要将司法所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有一定难度。
2、司法助理员缺编,难以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全县总编制数已满,仅能分期分批解决;若从现有乡镇公务员队伍中调剂解决,但乡镇中现有的公务员年龄偏大,年青的又属事业编制,不符合相关规定,为此,一时难以进编充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政和县司法局
20__年3月19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