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双方:
资产所有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资产经有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党,关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改革精神,按照__市批准在__厂试行(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决定,通过全市公开招标和认真评议,择优选中乙方为__厂资产经营责任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资产经营责任合同。
第一章^经营责任期限
本期经营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__个月
第二章^经营责任目标
一、经营期间,乙方保证实现利润总额__万元(含所得税,不含帐面亏损)。每年实现目标如下:
__年__月__日至该年12月31日实现__万元。
__年度实现__万元;
__年度实现__万元;
二、按经营期间实现利润总额计算的资产实际价格为__万元(计算公式及说明另列,略)
三、对在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企业的潜在亏损,按财政局所核实的金额,在经营期间分年进入成本,逐步消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的帐面亏损,用企业税后留利弥补。
四、在保证实现__万元目标利润的同时,按年折旧率10%提取折旧基金,按5%提取大修基金。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表)即为_____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权利。
二、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对企业行政干部的任免权(厂级副职由乙方提名,报甲方备案);
2.机构设置权;
3.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权,生产经营自主权;
4.聘用、奖惩职工权、对严重违纪、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劳动制度处理。
5.乙方在保证资产增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有权出租企业闲置的固定资产,但变卖、转让、清理报废固定资产须征得甲方同意,且其收益只能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6.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和个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无偿占用、挪用、平调企业财产和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义务
1.必须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自觉接受党组织、职代会的监督,搞好民主管理,保证企业行为符合国家利益和宏观控制的要求。
2.管好、用好企业的全部财产,企业的全部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
3.按期足额提取基本折旧基金和大修基金,所提更新改造资金、大修基金只能用于技术改造、增添新设备、开发新产品和归还专项贷款,不能挪作它用。
4.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在任期内清理,结清、呆帐损失和收益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5.乙方必须保证按规定发放退(离)休、退职职工的劳保金和缴交合同制用工的劳动保险金,保证在国家规定和企业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不断改善职工的福利和待遇。
6.乙方经营期满,应该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甲方有以下权利的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2.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享有国家允许范围内上级部门所给予的优惠条件。
3.甲方不得越权对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人事任免权利进行干预。
第四章^经济利益分配
一、合同期间的实现利润,按___%交纳所得税,___交纳调节税(或免交调节税)。如超过年度利润基数所交纳所得税,由财政返还___%(或不返还),财政返还部分只能用于企业发展生产和归还中短期贷款。
二、实行资产经营前企业向银行或财政的贷款,仍按原贷款合同规定办理;实行资产经营期间所进行的专项贷款,其本息用税后利润归还。
三、经营期间企业实现的利润,应以市财政局审批年度决算数为准。企业税前利润归还专项贷款,允许按规定比例提取“两金”。“两金”来源,由企业用超额利润解决。企业税后利润在扣除经营者和合作者所得后,按财政核定的比例分配,即生产发展基金占___%,奖励基金占___%,福利基金占___%。改变分配比例,须征得市财政局同意。
第五章^奖罚规定
1.乙方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要得到本人标准工资的___倍的报酬,月度暂按本人标准工资的150%预支,年终结算。其中,提取___%作为风险基金,存入企业不计利息,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动用。本人标准工资部分可以进成本,超过标准工资部分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列支。未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其差额部分,由企业留利中弥补。完不成基本利润指标,每下降1%,扣除乙方基本收入的1%;下降20%以上,则要对乙方的经营资格重新审查。
2.年度超标利润,可转入下年度计算,经营期满,实现利润超标的利润的部分,每超出1%,奖励给乙方年标准工资的10%。
3.资产增值收入,按下届经营者的中标利润计算的资产价格与本届经营者中标时计算的资产价格之比,资产增值的15%以至30%以上的部分,每增1%,可提取本人标准工资的5%。资产减值时,按增值奖励的比例扣除本人标准工资。
4.在完成年目标的基础上,超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按超额部分奖励乙方(包括合作者)10%;超额10万元以外的部分,按5%奖励,但职工奖励总额不得少于乙方(含合作者)得奖总额。其资金来源在归还贷款提取的奖励基金中列支。
5.乙方的合作者的收入与奖励,不得高于乙方个人的收入和奖罚。具体计算方法为:______。(资产增值新老设备放在一起评估,新老设备各自的增值比例,按各自净值所占比例计算。在结算经营责任奖罚时,不考虑原辅材料、燃料、电力紧缺、调价等因素。)
第六章^经济担保
1.乙方必须以___元(现金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保证人(合作者)须交相同数额的保证金。
2.抵押金与保证金,须在签约时交___厂财务科验收、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动用。
3.以上抵押金、风险金和保证金,经营期满,合同规定的经济指标如期实现后,如数发还乙方和保证人。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双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任何一方可按程序经仲裁部门裁定,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乙方违法乱纪,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损害了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权提出终止解除合同。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年度内实现利润达不到目标利润的80%,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超越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自主权,使其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3.由于国家调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确需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双方可协商修订和补充条款。
第八章^附^则
1.乙方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向甲方通报后可委托他人代理,但经营责任不因委托而转移。
2.资产经营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资产所有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的企业理事会。
3.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满,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执由或裁决。
5.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和公证处各一份,合同副本若干份,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__(盖章)^代表:__(签字)公证处:(盖章)
乙方:__(盖章)^代表:__(签字)公证员(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号--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
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
5、甲方有义务组织乙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本示范合同适用于经营权的使用权、车辆产权均归企业所有,实行承包经营模式的企业。
二、本示范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是,企业与驾驶员必须按规定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金。
三、本示范合同可对一辆车,同时与两个驾驶员签订收费标准及相关内容完全一致的合同。
四、本示范合同的承包费标准由当地运管机构统一制定。
五、本示范合同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运管机构核定的经营权使用期限。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出租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宁津县晓龙道路运输中心进行租赁经营,通过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承租方租赁经营宁津县晓龙道路运输中心后,该企业性质的不变,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四条承租方租赁经营后,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法律、法规,必须依法经营。
第五条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必须在出租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承租方租赁经营后,应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七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本运输中心经清产核资确定现有资产为其中固定为,流动资金为元
第九条本合同租金定为每年____元,承租方必须于每年的月日前交纳。
第十条本运输中心租赁经营前的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等由出租人负责,与承租人无关;租赁经营后的债权债务由承租人负责。
第十一条承租人承租后用个人所得进行的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出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中心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中心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中心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工人的权利。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中心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权。
7.承租人有权使用出租人的企业名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格证。
8.承租方有权使用出租方的公章、合同章、账号、等财务凭证。
9.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第十三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2.承租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承租方不经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将运输中心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不受损失。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承租方的监督,保证依法经营。
5.承租人必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必须提供价值____元的财产
7.承租人应当在交付租金和支付各种税费及工人工资后的利润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企业的风险保证金。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对本中心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4.有权维护本中心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与合同签订时发生重大变化时,且足以影响双方合同的继续履行,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中心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应当将本中心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债权、债务等情况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退出租赁。
第二十二条租赁期满后,本中心仍继续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四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应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第二十六条承租期满,承租人如不能按要求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承担原财产价值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宁津县人民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准。
第三十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房屋壹间。
2、负责房屋及其它设施的维修,保证水电线路畅通。
3、不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和卫生等检查。
二、乙方责任
1、只许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图书、学习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音体美用材、文具。
2、自觉遵守暂住人口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甲方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3、违法经营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4、水电费自理,水费每月按方交纳。
5、室外宣传张贴内容、样式须报学校批准。
6、不准在经营场所内外打牌、下棋,并保持清洁卫生。
7、要爱护室内外设施,如损坏照价赔偿。
8、因疏于管理出现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对甲方提出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10、每年上交甲方租赁费,签定合同时交纳。如不按时交纳,每天按上交金额的2%交滞纳金。
三、其它
1、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一方若中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对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擅自变更经营内容及项目,甲方立即与乙方中止合同,而无须再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必须保证学校内只允许乙方有权经营本合同中规定的图书、学习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经济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
出租人:______
承租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租赁柜台进行经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柜台的基本情况
出租人将以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地址_________
位置_________
柜台长、宽、高(米)_________
经背而积(平方米)_________
装修及配套设施_________
其他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___年___月___日出租人将柜台交付承租人使用,到___年___月___日收回,租赁期共______年零______个月。
第三条租金标准、租金总额、支付方式等
1.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4.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柜台的用途
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租赁柜台的交付
租赁柜台交付的时间、方式及验收:
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租赁柜台的使用
承租人按照______方法使用租赁柜台。
第七条租赁柜台的维修
1.出租人应履行租赁柜台的维修义务。
双方也可以约定在租赁期内,租赁柜台的维修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由于维修责任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维修责任方承担。
2.因维修租赁柜台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对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因承租人过错致使维修租赁柜台的除外。
具体约定是: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租赁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1.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害租赁柜台。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出租人同意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对费用、改善要求等内容进行约定。
具体约定是: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期满,对租赁柜台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租赁柜台的转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柜台。
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期限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之内。
转租期
间,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对租赁柜台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利
(1)出租人有按照约定收取租金的.权利;
(2)出租人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经营发展需要,制定有关经营场所管理制度的权利;
(3)出租人有督促承租人诚信守法经营的权利;
(4)出租人有查验承租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的权利;
(5)出租人有在日常检查或接受投诉举报中发现承租人有涉嫌违法问题的线索,及时报告或移交有关监管部门处置的权利;
(6)出租人有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承租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权利;
(7)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柜台租赁期满后,如消费者要求出租人赔偿,出租人先行赔偿后,有向承租人追偿的权利;
(8)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
2.出租人义务
(1)出租人有按照约定交付租赁柜台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
(2)出租人有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诚信守法经营的义务;
(3)出租人有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柜台符合约定的用途,以保障承租人正常经营的义务;
(4)出租人有不得随意改变经营场所用途和布局,不得无故干涉承租人正常经营的义务;
(5)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利
(1)承租人有按照约定使用出租人提供的柜台(摊位、铺位、商位等)和服务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
(2)承租人有拒绝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的权利。
(3)承租人有在出租人将租赁柜台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时,在合同履约期内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
(4)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柜台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承租人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者免予支付租金。
因租赁柜台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第一条中约定的租赁柜台及设立柜台的场所有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有权就租赁柜台存在的瑕疵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有按照约定交纳租金的义务;
(2)承租人有在租赁柜台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许可证书的义务;
(3)承租人有诚信守法经营,自觉遵守出租人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
(4)承租人有不得以出租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义务;
(5)承租人有执行进货查验,不销售假冒伪劣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不作虚假宣传的义务;
(6)承租人有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柜台的义务;
(7)承租人有租赁期届满归还租赁柜台的义务;
(8)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租赁柜台的,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______%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经催告后在______日内仍未提供租赁柜台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出租人未按约定的面积、方位等提供租赁柜台的,按(年/月)租金的______%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
履行义务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设立柜台的场所水电、消防、安全、卫生、供暖等设施不符合有关要求,经催告后在______日内仍无改善的,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的,按(年/月)租金的______%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承租人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______%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经催告后在______日内仍未交纳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柜台,致使租赁柜台受到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租赁期届满,承租人未按约定归还租赁柜台的,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______%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4)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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