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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6篇)

来源:阳塔游戏网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位于拉萨市巴尔库路 天海商业区东区壹段“兴峰”烟酒店 经营权在本合同内发包给乙方经营,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1、甲方同意将拉萨市巴尔库路烟酒店 交乙方承包经营。

  1.2、乙方承包“兴峰”烟酒店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1.3、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月 31 日止。

  第二条 承包形式及上交利润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2.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保证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润元整(大写: 贰拾万元整 )人民币,上述款项分两次上缴,每 陆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即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上激第一期利润 10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后期乙方分别在第一期到期日前 30 日支付下期费用。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支付方式:现金。

  2.3、甲方应于月

  2.4、乙方承包该烟酒店后需要支付给第三方的场地租赁费用,由甲方交付,并由甲方负责支付给第三方。

  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

  3.1、承包经营期间,烟酒店实行核算,依法为理营业执照、纳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方,承包后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付费通知单后应按时交纳清结各项款项。

  3.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四条 甲方权力和义务

  4.1、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4.2、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4.3乙方对烟酒店的水、电、装修及房屋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施工,且不得破坏原有的主体结构。

  4.4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乙方承包营业的相关手续。任何一方均应尽力协助对方。

  5.1甲乙双方同意对现有场所进行重新装修。重新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2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及其它约定费用。

  5.3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煤气和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年检和保养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5.4乙方负责烟酒店的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5.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5.6乙方得审查甲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对甲方与第三方的约定须承认和遵守。

  5.7乙方在经营期间与所属人员及顾客发生纠纷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8由于第三方房屋租赁费用的调整,由甲方通知乙方予以变更,其费用加(减)入上缴利润总额,并分配到每次上缴利润中。

  第六条:双方承诺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参与入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约。

  7.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的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烟酒店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 贰 个上缴利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

  7.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经营下去,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5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7.6合同期满,乙方有意续约,以当时市场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约优先权。

  第:违约责任

  8.1乙方如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上交利润的,超出时间从每天按未付金额的5‰(大写:千分之五)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超出一个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按时付清其他各项款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行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属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烟酒店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9.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位置、界限

  第一条甲方将以下标的承包给乙方从事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的经营、使用:

  1、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区路号的新建(在建/已竣工验收合格未交付使用/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楼房一栋及其全部配套设备、设施,楼房共层(已建层)。该楼房(实测/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楼房用途为,结构为。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

  2、上述楼房、地段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楼房一并予以发包,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楼房占用平方米,其它用地均已硬化。四至为:北至,南至,

  西至:,东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

  3、甲方所有的千伏的变压器一台、配电室以及变压器至配电室以里的供电线路。

  该楼房、土地使用权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用途

  第二条乙方承包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场所,从事酒店以及关联项目的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临沂市有关酒店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乙方在承包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使用用途。

  三承包期限

  第四条乙方承包期限为年,自___年__月__日始至___年__月__日止。

  四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第五条乙方的承包费为元/年。

  第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采取以下第项规定的数额计算承包费用:

  1、甲方的在建工程经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乙方的装修、装饰期间为六个月,在此期间甲方不收取乙方的承包费。

  2、甲方已经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新建楼房及其全部配套工程,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试营业之日,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优惠20%收取乙方的承包费。

  3、甲方已经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已实际使用的新建楼房及其全部配套设备、设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正式开业之日,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优惠10%收取乙方的承包费。

  第七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采取以下第项规定的时间交纳承包费用:

  1、承包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第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予以交纳;第二次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七个月的30日以前交纳,其它依此类推。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加六个月依照本项规定执行。

  2、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先交款后使用,第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交纳;第二年于次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依此类推。

  3、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承包保证金数额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至乙方正式开业之前交纳第一年的承包费;第二年的承包费于次年的开业对应日之前交纳。乙方已经交纳的承包保证金,在乙方正式开业之前冲抵第一年的承包费相应金额,不计息。

  4、承包费每年交纳一次,先使用后交款,第一年交纳承包费于次年合同生效对应日之前交纳;其它年度,依此类推。

  五逾期交纳承包费的法律责任

  第乙方应当用现金足额交纳承包费,甲方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使用等值财物抵付部分应交纳的承包费。

  第九条乙方逾期交纳承包费时,除按本合同规定足额补交所欠承包费及其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逾期交纳承包费超过六个月时,除了依照本合同第九条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以外,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迟交纳或者分期交纳承包费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应当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足额予以交纳,否则应参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六承包场所的交接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对承包场所进行交接,交接应当签订书面交接手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的在建工程,应当在经有关部门依法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十五日内,依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甲方的在建工程,应当根据乙方的承包经营需要以及要求予以建设。需要依法变更规划、设计、施工单位时,相关手续由甲方依法予以办理并负担相应费用。

  第十三条交接的范围、项目应当包括:

  1、承包标的的建设、规划手续是否齐备;

  2、承包标的是否经竣工验收合格;

  3、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办理;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国家规定的税费是否已经缴纳;

  4、楼房隐蔽工程,包括楼层供水、供气、供电、消防、通风、下水道管线铺设、施工的技术资料,包括相应分页规划图、平面图,施工以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5、楼房机电工程、设备安装、施工的技术资料,包括电梯、空调系统、保安监控系统、餐厅和厨房设备等机电设备的生产厂家、产品生产合格证、保修、维修手续等附件,安装、施工图纸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6、楼房抗震、避雷系统的设计、施工的技术资料及单项验收合格的手续。

  7、变压器的生产厂家、负荷及其相应技术资料、安装手续。

  甲方提供乙方承包使用的财产、资料应当详细列表或制作清单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交接的资料还应当注明其性质和来源,提供的复制件应当加盖有确认与原件无误的相关单位的公章或相应人员的签字。

  第十四条交接项目缺项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予以处理:

  1、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齐全,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七日内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该项目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2、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存在部分瑕疵,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但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内甲方能够补足、补办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要求的手续、资料,自甲方将该项目的手续、资料全部提供给乙方之日起七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该项目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3、甲方提供的手续、资料存在严重瑕疵,不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的要求,在本合同生效后九十日内甲方未能够补足、补办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项目要求的手续、资料,甲、乙双方不应办理该项目的交接手续,该项目视为存在质量问题且不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交接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第十四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时,乙方同意使用的,并不能视为该项目即符合合同要求,但不能因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为此,甲方:

  1、赔偿因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承担该项目修缮、维修、改造的费用;

  3、酌情减少当年5%-15%的承包费用。

  七承包标的改造、修缮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对其进行相应改造,但就拟改造的、可能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位置、部位以及改造方式、施工单位均应当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从技术、安全角度作出相应说明或者附有乙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评估、施工资料,以便于甲方查询、评估对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影响。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及附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并送达乙方;甲方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第一、二款之规定送达对方的书面通知、附件、书面答复意见以及送达手续,各方均应当予以存档。

  第十七条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所进行的部分设备、设施的改造,就拟改造的位置、部位以及改造方式、方法,可以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给乙方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或回执。

  甲、乙双方根据本条第一、二款之规定送达对方的书面通知、附件、书面答复意见以及送达手续,各方均应当予以存档。

  第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附属设施的修缮、增建,由乙方予以管理、维护并负担相应费用,但不包括对于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维护产生的费用。

  乙方对于承包范围内的楼房及其全部配套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费用应当以相关合同、记账凭证载明的金额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对于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安全的维护、修缮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且不得无故阻挠甲方的正常施工。具体的施工方法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八装饰、装修,广告牌匾设置及管理

  第二十条乙方承包期间,因经营需要有权自主决定进行室内、外的装饰、装修,室内、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位置。室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位置应当符合国家以及临沂市关于广告设置、管理规范的要求,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对外租赁、承包楼房、土地相关部位设置室内、外广告牌匾的取费,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对外租赁、承包设置的室内、外广告牌匾时间、范围,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承包的时间、范围。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未续订,或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合同,或生效判决、生效仲裁裁决解除、终止合同,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相关免责条款解除、终止合同时,乙方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以及经乙方同意或授权设置的广告牌匾,均应当无条件予以拆除,所需费用由乙方予以负担,但经甲方同意留用或者继续使用的情形除外。

  九用电负荷、使用及增容

  第二十三条甲方提供的变压器及其用电负荷应当满足乙方经营的实际需要。

  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甲方负担,所有权归甲方。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乙方负担时,所有权归乙方,原甲方提供的变压器所有权性质不变,由甲方在增容手续完成后三日内自行予以处理,否则乙方有权予以处理。

  变压器增容手续的办理,甲、乙双方均应当互相予以配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时,责任方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变压器的增容费用由甲方予以负责的情况下,增容期间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并应当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十五条考虑到乙方经营期间财务处理的实际需要,在甲方变压器的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供电单位办理变更用电单位户名的手续。

  第二十六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经营需要而增置的电表及其配套设备、设施,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税费负担

  第二十七条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证照,守法经营并依法负担各项税、费。

  第二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营使用的水费、电费、供气以及供暖费用等,根据国家规定或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规定的计量方法、标准,由乙方自负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予以交纳。

  十一消防、安全保卫、房屋设施修缮、计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备及系统;乙方进行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均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消防方面的批准或备案手续,并符合国家消防规范的要求。

  第三十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安全用气、用电、用暖,确保各类机电设备、设施的有效运转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管理瑕疵而造成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行负责酒店以及关联经营项目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工作,所需费用自负。

  十二产权变更

  第三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转让乙方承包标的的所有权时,应当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将乙方承包标的转让给第三方时,或裁定将乙方承包标的拍卖给第三方所有时,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关于提前解除、终止合同后财产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三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

  第三十四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合同当然解除或终止:

  1、合同期满未续订;

  2、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终止合同;

  3、生效判决解除合同;

  4、生效仲裁裁决解除、终止合同;

  5、根据本合同有关免责条款之规定,通知对方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时。

  本合同不得因作为合同一方的自然人的身故,或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履行。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2、3、4、5、6项之规定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乙方未使用期间的承包费(不足一月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计息。

  第三十六条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然解除、终止合同时,自解除、终止合同之日起,乙方所有的和经营的商品、使用的机电设备等物品,设置的室内展台(架)、广告牌匾均应当在三十日内撤出、拆除,所撤出、拆除的物品归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折价留用的部分除外。如超过三十日乙方未自行予以撤出、拆除,甲方有权予以撤出、拆除,费用由乙方予以负担;所撤出、拆除的乙方的物品经甲方书面通知领取后,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超过七日未予领取,甲方有权予以处理或者销毁。

  乙方撤出、拆除其所有的和经营的商品、使用的机电设备等物品时,不应当包括甲方享有所有权的设备、物品,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根据其实际价值予以赔偿。

  第三十七条根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当然解除、终止合同,交接乙方的承包标的时,应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接手续、财产列表或者清单,以楼房及其全部附属设施齐全,无主体以及结构安全隐患,甲方原有的水、电、气、暖气线路、设备、设施,包括门窗、玻璃、装饰、装修等完好且能够正常使用为原则,但因履行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之规定乙方在承包期间已经改造、拆除、修缮并且已经发生变化的部分除外。

  乙方违反前款之规定交接承包标的时,应参照其实际价值给予甲方赔偿、补偿;协商不成时,以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并经依法评估的价值(价格)认定、评估报告为准。

  第三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构成严重背信、违约,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终止合同,收回乙方的承包标的,已收取的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承包费甲方不再退回,未收取的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承包费乙方应当双倍补足: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标的物整体或者全部转租、承包给第三方经营、使用的;

  2、乙方拖欠承包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款期限十二个月未足额予以交纳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所承包标的对外设定抵押等形式的担保,严重损害甲方财产权益、利益时。

  第三十九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构成严重背信、违约,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终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乙方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承包费本息均予以退回,未收取的乙方实际经营使用年度的承包费,甲方不得再行收取:

  1、甲方在签订本承包合同时隐瞒了承包标的已经设定有抵押等形式担保的事实;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以承包标的对外设定抵押等形式的担保;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充分证据证明甲方或受其指使、授意的人采取非法手段强行干涉、干扰或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并且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自甲方的侵权行为开始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依法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补偿时。

  十四免责条件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对方。

  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事由应当符合《合同法》以及本合同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免责条件为:

  1、因地震、洪水、飓风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战争,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2、乙方经依法裁定破产还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因国家征用;

  4、因地方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整体拆迁或者拆除乙方所承包的承包标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十五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约金数额为年承包费的%,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六甲、乙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将乙方承包的标的交付乙方时,不得有拖欠的税、费;不得有拖欠的水费、电费或供气、供暖费用等。

  第四十四条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未能续订承包合同,乙方应当在三十日内无条件予以清场并返还甲方承包标的;超过三十日即属于超期占用,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乙方超期占用的期间(不足一月按一月计),参照本合同规定的承包费金额双倍计算月承包费,由乙方负担超期占用期间的使用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

  第四十六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当文明、守法经营,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形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第四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对承包标的进行相应改造时,不得影响楼房及其附属设施主体、结构的安全。

  第四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整体转租或整体对外承包、租赁经营。乙方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期限,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承包标的、期限。否则,即视为乙方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外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均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予以负责,但是应当将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有关事项在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与部分转租、承包经营的第三方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负责,与本合同甲方无关。

  第五十条乙方承包标的至公路路沿石均属于乙方使用、管理的范围。乙方应适当保持该范围的整洁、卫生和车辆合理有序的停放。

  第五十一条乙方承包期间根据经营需要而增建、增置的无法转移、拆除、移动否则将严重影响其使用、价值的设备、设施、系统,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时,应当经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价格(价值)认定、评估机构依法评估,并由甲方支付乙方相应价款的补偿以后,所有权归甲方。

  十七争议解决方式、管辖

  第五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八合同的生效、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工商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公司法人资格的吊销、注销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由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的效力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_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_年__月__日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甲方为经营______酒店,已承租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______广场______室房屋,并已进行了前期装修和部分开业准备工作,共投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现甲方因缺少开业所需的资金、流动资金以及在上海地区经营管理酒店的能力,该酒店目前无法开业。

  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该酒店交由乙方承包经营的相关事宜,特达成以下协议,以兹遵守:

  一、酒店的承包

  甲方同意将该酒店发包给乙方,乙方同意承包经营该酒店。

  二、鉴于甲方缺少开业所需的资金及流动资金,该酒店尚不具备开业经营条件。为此,乙方同意代甲方投资人民币300万元,作为其余开业资金及经营流动资金。该投资甲方同意以承包金抵充,分期偿还乙方。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八年,自酒店全部交接之日起计算。

  本协议下述所称的每年或每个承包年,均指自承包期限起计之日起连续计算12个月期间。

  四、承包金额及支付

  1、每年的承包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

  该承包金一次性包死,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该酒店及其设施、设备、装修等,不另行计取费用。

  2、支付:

  前五年每年的承包金,直接抵充乙方投资,无须另行支付;以后每年的承包金,乙方应当于每个承包年期满前,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当年的承包金人民币陆拾万元。

  五、酒店的交接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应当将该酒店移交乙方,包括酒店所在房屋、设施设备、酒店用品等财物及财务账簿、收据、。

  六、经营管理

  1、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乙方有权自主确定具体经营方式,包括在承包期间将酒店的全部或部分经营项目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

  2、承包期内,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使用甲方的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但酒店开业所需的卫生、消防等经营手续及其年检,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协助。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消防等经营手续,原件由乙方保存。

  3、乙方承包期间,由乙方以甲方名义选聘员工,员工工资由乙方负责。

  4、乙方自建财务账簿,并负责经营中的账务管理,收据、等由乙方保管、使用。

  5、乙方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照章纳税,如发生偷漏税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被处罚的,由乙方赔偿甲方。

  6、乙方承包期间,如须以甲方名义出具文件或需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7、乙方经营期间,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修、改造或增添设施设备或增加经营所需的其他物品。乙方的新增投资在双方承包结束时,甲方按评估值补偿乙方。

  七、相关费用及责任的承担

  1、乙方承包经营期间该酒店所发生的水费、电费、采暖费、排污费等费用,乙方承担。

  2、乙方承包期间,该酒店所在房屋的房租由乙方负责交纳。

  3、乙方经营期间自负盈亏,乙方承包经营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经营的利润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维修

  酒店经营过程中,如因甲方前期装修或设施设备发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如系正常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在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如酒店及其设施设备需进行大修或更新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九、本协议期满,双方可协商一致续签合同。如甲方出租或再行发包的,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或承包权。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均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违约金,并退还尚未偿还的乙方投资。

  十一、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甲方: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___国际商务中心(暂定名)商务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_国际商务中心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五楼以下(含五楼)全部建筑,共 间客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国际商务中心开业后 年。

  三、双方责、权、利:

  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 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

  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西湖国际商务中心二楼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三楼全部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 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 项的。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国际商务中心地下一、二层约 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大酒店的有关事宜形成决议如下:

  一、承包期限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二、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包干。即乙方不论盈亏,每年上交甲方X元。每年支付两次,支付时间为月和次年的月。承包前支付第一年度的%。

  三、债权债务的处理

  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四、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大酒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五、承包期内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乙方应以一个善意管理人的`义务使用甲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承包期满,流动资产损坏、短少的,乙方应予补齐或折价赔偿;固定资产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毁坏的,乙方也应予以赔偿;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以大酒店名义对外借款和担保。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部分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

  XX年XX月XX日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位于拉萨市巴尔库路天海商业区东区壹段“兴峰”烟酒店经营权在本合同内发包给乙方经营,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甲方同意将  酒店交乙方承包经营。

  1.2、乙方承包“  ”烟酒店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1.3、承包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承包形式及上交利润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2.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保证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润元整(大写: 万元整)人民币,上述款项分两次上缴,每陆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即人民币 万元整,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上激第一期利润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后期乙方分别在第一期到期日前 日支付下期费用。

  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支付方式:现金。

  2.3、甲方应于月

  2.4、乙方承包该烟酒店后需要支付给第三方的场地租赁费用,由甲方交付,并由甲方负责支付给第三方。

  第三条债权债务承担

  3.1、承包经营期间,烟酒店实行核算,依法为理营业执照、纳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方,承包后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付费通知单后应按时交纳清结各项款项。

  3.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四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4.1、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4.2、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4.3乙方对烟酒店的水、电、装修及房屋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施工,且不得破坏原有的主体结构。

  4.4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乙方承包营业的相关手续。

  任何一方均应尽力协助对方。

  5.1甲乙双方同意对现有场所进行重新装修。

  重新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2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及其它约定费用。

  5.3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煤气和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年检和保养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5.4乙方负责烟酒店的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5.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5.6乙方得审查甲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对甲方与第三方的约定须承认和遵守。

  5.7乙方在经营期间与所属人员及顾客发生纠纷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8由于第三方房屋租赁费用的调整,由甲方通知乙方予以变更,其费用加(减)入上缴利润总额,并分配到每次上缴利润中。

  第六条:双方承诺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参与入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约。

  7.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的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烟酒店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贰个上缴利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

  7.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经营下去,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5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7.6合同期满,乙方有意续约,以当时市场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约优先权。

  第:违约责任

  8.1乙方如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上交利润的,超出时间从每天按未付金额的5‰(大写:千分之五)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超出一个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按时付清其他各项款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行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属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元(大写: 万元整)。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烟酒店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9.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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