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食堂管理制度和要求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
3、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
4、抹布生熟分开,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过的抹布揩干净。
5、每餐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面、操作台、地面清扫洗刷干净,做到落手清不直接用手尝味。
小食堂管理制度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我校食堂目前有专职管理人员4人,专业的炊工3名,从炊工的招聘、选拔、上岗培训、技能比武都严格按照程序公正、公开进行。管理人员和炊工都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高素质业务技能,能让师生到食堂就有到家的感觉,感到省心、舒心、放心。
二、规范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了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从内容上大致可分三类:工作人员职责类,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类和财物管理类。《食堂安全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堂员工考勤制度》《安全制度》、《采购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餐具消毒岗位责任制》。《食品留样制度》食堂工作人员不仅要对这些制度内容熟悉,而且一切行为都要受到这些制度的约束。
三、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事关师生生命安全的大事,无论把这项工作提高到多么重要的程度来认识都不为过。在确保卫生安全过程中,做到了严把“五关”。首先是严把采买关。对原料的购入日期、产品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健康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等都要认真登记、验收,由后勤主任把关。不合要求的坚决不准进入原料库房;严禁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食堂所采购的原材料都是在局规定的定点采购的超市统一采购,学校还与超市签定了食品卫生。原料进入库房隔墙离地,成品与半成品分开,生熟分开,非定型食品存放于干净容器中,并加盖加罩,防止交叉感染。
小食堂管理制度和要求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伙食团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水城县营盘中学
小食堂管理制度和要求
附小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地面应防水、防滑、具有一定坡度。
3、烹调加工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4、烹调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5、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得加工出售感观异常或腐化变质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6、熟制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食品烹调后至出售一般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不超过24小时,在确认未变质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7、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9、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案板、盆、框、抹布等,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及时洗净消毒。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台面、地面,调料瓶加盖放置。
10、有“三防”设施,废弃物弃置于污物桶内,污物桶加盖。
11、工作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小食堂管理制度和要求
xx街道机关职工食堂由街道膳食委员会统一负责管理,负责制订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
一、就餐卡办理对象:事处机关干部,包括长期在事处工作的外聘工勤人员,短期借调人员不办理就餐卡,凭餐券就餐。
二、就餐时间:早餐7:20—8:20;中餐12:00—12:30;晚餐5:00—5:30(夏令时5:30—6:00,晚餐原则上只限值班人员,各办(所)较多人员晚上加班、值班就餐需提前告知)
三、就餐标准:早餐5元/人/餐,中、晚餐按所点菜分别计价。打卡由食堂人员负责,膳食委员会人员轮流监督。
四、就餐卡补助:
街道机关每月15日前从职工福利费中按类别进行补助:
1、在事处食堂就餐人员:每月补助450元/人;
2、在各拆迁等指挥部食堂就餐人员:每月补助100元/人。
五、就餐卡充值
余额不足可以自行到党政办现金充值。
六、就餐卡余额使用
1、每季度末,事处编内、编外人员就餐卡内余额可以直接向食堂换购米、油、牛奶等物品,不退现金,未换购的自动清零处理;
2、其他人员就餐卡内余额不得换购,每季度末清零。
七、就餐卡使用方法
1、食堂就餐卡为射频(感应)卡,请勿挤压和与水、油及高温接触。
2、不可折弯,不可打孔,不能与钥匙、手机等物品放在一起,否则影响正常使用。
3、如有遗失请及时到党政办挂失。
4、请妥善保管就餐卡,凡丢失、损坏者补办时一律收取工本费五元。已经补办了新卡后又找到旧卡的,新卡不予退换。
八、就餐要求:
1、杜绝浪费。就餐人员应按需盛饭打菜,厉行勤俭节约,不得故意造成浪费。
2、文明用餐。就餐人员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应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抢、插队。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餐后要将餐具放到指定地点,分类放置各类垃圾。
3、就餐卡规定。就餐卡系需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或交易。就餐卡仅限于机关内部,不对外办理使用。
4、自觉刷卡用餐。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按照伙食标准刷卡就餐,餐后不得打包带走,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
5、按时就餐。严格按规定时间进餐,不得擅自提前就餐时间。
6、爱护公物。就餐人员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不得将餐具带出食堂。
7、外来人员就餐。食堂只向在职上班的机关干部开放,原则上不接待外来搭膳人员在食堂用餐。因工作需要,来本机关工作、服务的外来人员临时需就餐,需由相关办公室主任向党政办领用就餐券,外来人员凭就餐券就餐。
8、招待用餐。各办(所)包厢接待客人,需提前一天申请填写《接待用餐申请单》,党政办凭申请单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本制度从20xx年1月起开始执行,20xx年就餐卡内所余金额统一清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