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节约开支、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办公用品由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领用办公用品。
2、公司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注明办公用品品名、数量、领用日期,待填写完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3、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电话机、复印机、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备)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4、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由部门办公用品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行政办公室确认,总经理批准后购置。
5、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包括:中性笔、笔记本、文件夹等常用物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辞职,必须将领取的办公用品全部退回。
6、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应部门人员共同负责,人为因素丢失损坏,由本部门自行解决。
7、员工对办公用品应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
8、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